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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关于2020年评选表彰
2020-06-08 12:43   审核人: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激励广大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我校广大党员立德树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开展新乡学院2020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有利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原则。

(三)民主公开、群众公认的原则。

(四)一票否决原则。有理想信念模糊,育人意识淡薄,教学敷衍,学风浮躁,学术不端,言行失范等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评选表彰范围和名额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表彰范围:党的组织关系隶属于学校的教职工中共正式党员(包括校内编制、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临时工),原则上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不推荐,处级党员干部从严掌握。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从事党务工作满两年的党委职能部门中共正式党员,以及专、兼职干部和教职工中共正式党员(含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会成员)。原则上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不推荐,处级党员干部从严掌握。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全校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基层党支部。

1.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评选范围:设置满一年的原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更名为党委,且党员人数、组织架构等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原党总支可参加评选),原则上名额不超过4个。

2.先进基层党支部(不含临时党支部)的评选范围:从现有基层党支部中产生,原则上名额不超过20个。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择优推荐,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

三、评选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重点推选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表现优秀,作出突出贡献,特别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抗击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党员。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要与学校党建工作考核评估相结合,真正把党建工作优秀的党组织推荐上来。要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定理想信念,自觉遵守党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学校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学校党员干部师生广泛赞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表现突出。

5.2019年度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等次原则上为优秀。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定理想信念,自觉遵守党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3.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高校党务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学校党务工作上做出显著成绩。

4.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学校党员干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5.2019年度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等次原则上为优秀。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定理想信念,自觉遵守党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学校党员干部师生出色完成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在推动学校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服务党员师生、维护高校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在学校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学校党员干部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4.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表现突出。

5.绝大多数党员较好地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019年度无受党纪处分党员、年终考核无不称职的党员干部、党员民主评议无不合格党员。

四、评选的方法和程序

(一)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

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

1.基层推荐(611日前)。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具体见《新乡学院2020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分配表》(附件6),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或基层党支部全体党员会议(可采用召开网络会议方式)评选产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推荐对象需填写《新乡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附件1)和《新乡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附件2)。于6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uzhibu3045@163.com)。

2.组织审核(612日前)。党委组织部会同纪委、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3.研究和公示(6月23日前)。校党委根据评选条件,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意见和党委组织部审核意见,研究确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并在学校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

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通过申报考核进行评选。

1.评选申报611日前)凡满足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的单位皆可申报,申报单位需填写《新乡学院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和审批表》(附件3)、《新乡学院先进基层党支部推荐和审批表》(附件4)以及1000字先进事迹材料,于6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uzhibu3045@163.com。

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最多可推荐1个。先进基层党支部的推荐根据所属基层党支部数量推荐,含4个及以下党支部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最多可推荐1个,含4个以上党支部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最多可推荐2个。

2.组织评议(616日前)

组织评议分为两个环节,由评审组对各环节进行打分,两个环节分数之和为申报单位最终成绩。评审组由组织部负责召集。

(1)材料评审环节

各申报单位按照《先进基层党组织评审表》(评审表随后发布)准备支撑材料,根据组织部通知送至评审会场,评审组将依据评审标准现场查阅资料并进行打分。

(2)评选阐述环节

参评基层党组织书记阐述本单位参评理由,与会评委根据各参评单位阐述情况,投票产生先进基层党组织拟定对象。

3.研究和公示(6月23日前)。校党委根据评选条件,评审组评审意见和党委组织部审核意见,研究确定“先进基层党组织”名单,并在学校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表彰方式

“七一”前夕,校党委将对受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作出表彰决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党内评优评先工作是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必要措施和有效形式。各基层党组织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严格落实。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做到领导到位、学习到位、宣传到位、责任到位,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让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重温党员标准的过程,成为发掘身边先进典型的过程,成为向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的过程,努力在全校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发扬民主,严格把关。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工作方式,充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注意征求党外群众的意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加强审核,做到实事求是,保证质量。

(四)坚持向一线倾斜的原则。要注重推荐在工作岗位上勤恳踏实、无私奉献、群众认可度高的党员。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能交叉。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注意向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党员倾斜。评选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注意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

附件:1.新乡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2.新乡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3.新乡学院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

和审批表

4.新乡学院先进基层党支部推荐和审批表

5.填表说明

6.新乡学院2020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中共新乡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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