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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城镇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4-02 12:08   审核人:

学校所有参保人员:

为保障我校因患有门诊重症慢性病的参保职工能得到及时治疗,并减轻个人经济负担。根据《新乡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通知》精神,2021年单位不再集中申报。因病需要新申报的人员,本人或委托人应携带相关材料到自选的定点医疗机构随时申报。具体详情,请仔细阅读“附件”内容。

2020年正在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的(除恶性肿瘤、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不再复审直接顺延一年待遇。

注:学校所有参保职工包括事业全供编制、校内编制、人事代理、合同制、临时工人员、退休人员及卫校人员(享受优诊、离休医疗保险待遇的职工除外)。

附件1:《关于优化新乡市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鉴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2021年新乡市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复审工作的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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